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安岳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龙31-1、龙31-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地块规划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土地竞买活动:
(一)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二)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三)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四)存在拖欠土地价款行为的;
(五)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见出让竞买须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设有保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于年7月15日至年7月29日到安岳县岳城街道西大街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安岳县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凭出让文件方可报名。
申请人须于年7月29日前自行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五、申请人须于年7月15日至年7月29日18时前,到安岳县岳城街道西大街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向安岳县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7月29日17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岳县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将在年7月29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出回执。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于年7月30日15时20分在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12号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成交价款中不含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价款。
(二)地块涉及的土地交易服务费、土地出让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三)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后由出让人与竞得人六个月内在地块现场办理土地交付手续。
(四)龙31-1号与龙31-2号两幅地块须同时报名,且均须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与两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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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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