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民间文化艺术的发展繁荣,不断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和旅游厅于年4—8月组织开展了—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根据《“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和评审命名工作方案,经地方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会议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决定命名成都市崇州市等个县(市、区)、乡镇(街道)为—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附后)。
希望各“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珍惜品牌荣誉,不断丰富内容,提升品质,充分发挥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附件:--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年8月10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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